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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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起草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13:42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县人大各委室、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立法工作有序进行,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 立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光文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朱淑芬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明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成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琴芬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菊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段子继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继革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光旭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兴团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书记

王纯宗    县人大常委会民宗委主任

张国权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德雄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永富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

李寿萍    县人大常委会民宗委原主任

钱贵学  县民宗局局长

王兴华    县卫生局局长

刘宗涛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徐爱学    县法制办主任

张凌吉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纯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国权、张兴团、张凌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 起草小组

组  长:张成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明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继革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光旭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兴团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书记

王纯宗    县人大常委会民宗委主任

张国权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德雄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永富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

李寿萍    县人大常委会民宗委原主任

钱贵学  县民宗局局长

王兴华    县卫生局局长

刘宗涛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徐爱学    县法制办主任

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成员因工作、职务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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