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免疫规划疫苗未覆盖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医保支付目录的建议
信息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3-02-07 16:04

呈贡区代表团

孙继福、郑忆、马毅琳 等3名代表


一、 基本情况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管理法,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免疫规划疫苗由政府支付疫苗费用,实行免疫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属于自愿自费接种。

二、 存在问题

随着人们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免疫规划疫苗已经满足不了疾病预防的需求。虽越来越多人意识到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重要性并自愿接种,如狂犬病疫苗、13价肺炎疫苗、可预防70%宫颈癌的HPV疫苗等,但总体来说,或因费用昂贵、或因供货不足,免疫接种率仍然低下,远远达不到建立有效屏障预防疾病的要求。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最经济的健康策略。在疾病未发生时,及时接种疫苗,能大幅减少医保在后期疾病流行时产生的支出。

三、 建议

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建议:根据昆明地区传染病的流行态势以及对群众影响较大的疫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疫苗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疫苗只纳入免疫规划目录未覆盖的疫苗,如流感、水痘、HPV、狂犬疫苗、肺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对目录内的疫苗集中招标、采购,保障供应。